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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的人格魅力——以《论语》为考察中心(16)

http://www.it09.cn 时间:2016-10-26 13:50来源:未知

  乐观坚毅的通达者

  在一般的思想史视野里,多认为西方文化是“罪感文化”,而中国文化是“乐感文化”(李泽厚说);立说者认为,“乐感文化”所追求的“乐”,并非动物式的自然产物,而是后天修养的某种成果[18]。

  孔子所说的“乐”,是广义的“乐”,它包括诗歌、音乐、舞蹈,大致相当于现在所说的“文艺”(文学艺术)。孔子经常礼、乐并称,认为二者一如车之两轮、鸟之双翼,不可偏废。如《论语·泰伯》载孔子之语,“兴于诗,立于礼,成于乐”。孔子的这一思想,被后世儒家一脉继承并发扬光大。新儒家代表人物贺麟认为,“儒学是合诗教、礼教、理学三者为一体的学养,也即艺术、宗教、哲学三者的谐和体”;因此,新儒家思想的开展,“大约将循艺术化、宗教化、哲学化的途径迈进”[19]。“乐”之一端,实即中国文化“艺术精神”的体现[20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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