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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上办“电台”让你过上当主播的瘾(2)

http://www.it09.cn 时间:2014-12-15 10:51来源:未知

  记者调查


  “电台”有听众,“主播”在身边


  “从某种意义上说,荔枝FM圆了我的DJ梦。”韩小暖说,这让普通人也有平台展示自己的想法和才华。据悉,去年10月才在苹果手机应用程序商店里上架的荔枝FM,目前已有超过1000万用户及30万个注册“电台”。


  在这些“电台”中,既有央视主持人王凯创办的“给孩子说故事”,也有在年轻人中颇受欢迎的“糖蒜广播”、“坏蛋调频”等网络播客。但更多的,还是各种类型的高收听率“电台”:文学类的“一个人的书房”、语言学习类的“为你读英语美文”、脱口秀类的“今晚80后脱口秀”等,经常入围热门推荐前50名。“这种形式让我重温了小时候电台带给我的温暖,但不同的是使用起来更便捷。只要有手机,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都可以听。”网友“李大嘴”告诉记者,“私人电台”节目不仅内容选择多,“有的"主播"还是身边的朋友,让我更有亲切感和代入感。”


  政策解读


  “私人电台”不能随便开


  据调查,从2012年开始,声音类的手机应用程序就已经开始出现,比如广受欢迎的“豆瓣FM”,就是一款模拟音乐电台播放模式的应用程序,只是没有录音功能。同时,在网友中有一定名气的网络播客,也开发了独立的应用程序。


  是否谁都能开这样的“电台”?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处长向辉表示,根据我国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规定,设立广播电台、电视台,应当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、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及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、稳定的资金保障和场所。同时,审批设立广播电台、电视台,还应符合国家的广播电视建设规划和技术发展规划。但向辉也解释道,《条例》中所指的广播电台、电视台是指采编、制作并通过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机构。而安装在手机上的“电台”因为没有占用广播频率,所以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电台,其本质只是应用程序。


  那么,这一类应用程序的开发使用是否需要向相关部门报批呢?向辉认为,由于声音类应用程序尚属于新生事物,边界还比较模糊。“如果是网络视听类节目,就需要在我们这里报备,但应用程序又属于经信委在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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